关于印发淮南市落实 “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 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淮南市食品产业发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打 造“食安安徽”品牌优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 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 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食品 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市战略,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 和关键环节,按照“增点、连线、扩面”立体化推进的工作思路, 着力打造品牌方阵。“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食安安徽”食 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 业)不少于12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不少于 4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不少于3个、食品安全示范县不少 于4个。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 和示范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
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二、 主要任务
(一)夯实品牌创建基础。
1. 开展标准宣贯专项行动。开展标准宣贯“进企入户”行动,组织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对“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进行宣 讲和培训。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 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推进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有机肥 替代化肥行动。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 质量追溯管理。实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围绕优质粮、畜禽、水 产品、蔬菜、豆制品、乳制品、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绿色 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聚焦大米、糯米、麻黄鸡、草莓、 食用菌、酥瓜等特色农产品,深入实施品牌振兴工程,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和供给水平。推进 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培育提升“淮王鱼”“福瑞鲤”等渔业品 牌。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不少于2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 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 手,规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收购储运管理,提升林业 标准化生产水平。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培育不少于1家森林食品 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4. 推动食品产业转型。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推动全市 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 模式,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 点体系(HACC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支持“八公山豆腐食 品产业园”“淮南牛肉汤产业园”等食品产业园区升级发展,规范 园区管理。围绕绿色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精深加工、多元化经营销 售等领域开展食品行业“双招双引”攻坚。突出地域资源和文化特 色,支持牛肉汤、豆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食品产业发展壮 大。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不少于60家、食品生产基 地(园区)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5. 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和餐饮服 务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鼓励 连锁经营超市在农村设立直营店、便利店和配送点。鼓励餐饮服 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 业不少于20家、餐饮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6. 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 建工作。指导市经开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鼓励寿县、市高 新区等县(区)参与创建,加强对凤台县、田家庵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动态管理。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不少于4个。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7. 促进食旅融合发展。实施“食品安全+旅游”发展战略。 持续加强食品行业“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 “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三品一标”等品牌创建。依托寿 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焦岗湖“游”“养”度假区,融合“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开发“寿县豆腐文化街”“八公山豆腐小镇” 等一批“食旅”特色小镇。深耕“食旅”夜市文化,培育一批夜 游项目,打造一批美食街区。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 镇)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 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鼓励食品出口企业开展认证, 实施国际海关“AEO企业”互认制度,促进脱水蔬菜、水产品 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服务外贸发展。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淮南 海关(筹)、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9.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 级版,加快发展优质专用粮食产业,聚力打造“皖美粮油”品牌, 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 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品牌评价管理。
10. 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加大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挖 掘淮南牛肉汤等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内涵,全面推进特色食品(食 用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进程,积极升级相关地方 标准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极力提高地方品牌张力和市场附加 值。(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1. 实施品牌评价工作。按照“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指导目 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整合、市场策划、 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食品企业、园区等积极创建 “食安安徽”品牌,参与品牌认证评价。(责任单位:市食安委
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2. 加强评价工作监管。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授权企业、 相关组织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依法对认证评价机构开展的“食 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安安徽” 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3. 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开设“食安安徽”专栏, 及时发布“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成果,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 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宣传,全力提升淮
南食品整体形象。积极组织“食安安徽”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品
牌推介活动,扩大淮南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 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4. 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 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研学 基地、食品安全宣传园、乡镇食品安全宣传站建设,提升公众食 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
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15. 扩增公众消费信心。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 消费文化,助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模式。推广应用 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安徽冷链食品追 溯平台和淮南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实现食品可追溯管理。(责 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
源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品牌支撑能力。
16.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 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发品牌理 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在品 牌建设中创新创业,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 产业从业人员。大力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食品行业领军人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7.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 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 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 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 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 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 政安排一定量的资金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倾斜。(责任 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18. 提升品牌科技内涵。鼓励食品相关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合作争取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以及市产 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 转化,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实施食品加工机械装备 提升行动,鼓励使用智能机器人、物联网和绿色能源技术。强化 “政产学研用金”融合协同,鼓励企业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 和服务平台,推动食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9.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快检 室、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贸市场食品(农产品)快检室管理。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预警会商机制,引进高水平检验检测人才及品牌公司,健全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 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0. 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 类管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 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共享信用信息,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将消费者实际评价纳入“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提高公众认可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 全责任制规定》,各县区、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 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 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 机制,市食安委统一领导调度“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各项工作, 市食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相关制度文件,督促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项目清单和责任
清单,共同做好“食安安徽”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
(三)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 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 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加 强统筹规划,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