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淮南市发展改革委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主管部门:
为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持续推进和巩固教育乱收费共
治成果,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皖市监函〔2022〕97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淮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日
淮南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有序组织开展我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持续推进和巩固教育乱收费共治成果,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限和重点
(一)检查时限
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从2022年2月开始至2022年7月结束,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的教育收费行为。其中2022年2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为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至6月为检查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日前为检查处理阶段。
(二)检查重点
一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的行为,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假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据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四是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各种名目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行为;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费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等问题。
三、检查分工
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要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原则上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被查单位。市市场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市属学校、职业学校、高校等单位进行检查(被查单位名单将于3月底前公布)。各县、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市联合检查组直接检查的单位除外)进行抽查检查,其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市场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区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发改、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要畅通投诉渠道。各地要健全畅通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在日常监管中通过12345、12315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举一反三、一抓到底。坚决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强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市市场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将通过召开教育收费政策解读会、深入县区现场指导、召开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加大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宣传解释。
(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对照政策,依据职责职能,严格依据《价格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定性处理。严格落实“行纪衔接”工作机制,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突出、性质较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五)要及时上报工作材料。各县区市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方案,7月10日前将《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及典型案例通过电子邮件分别报送市市场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潘峰
电 话:2662396
邮 箱:hnsscjgjjjj@126.com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商服科 马毅
电 话:6661015
邮 箱:wjjsp@163.com
联系人:市教体局计划财务科 龙菁菁
电 话:6644856
邮 箱:3296639291@qq.com
附件: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