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标准宣传之四: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发布日期:2024-10-17 16:4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标准化科 浏览次数: 字号:

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20249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做了一些改进和提升包括:

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

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

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增加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与现行标准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完善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试验要求和方法,提高整车及鞍座、导线绝缘层等部件防火阻燃性能要求,并新增塑料件占比指标,引导企业压缩非必要塑料件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时也应选择不易燃的材料,从而起到降低火灾发生风险、延缓火灾蔓延速度、减少火灾荷载和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量的效果。

二是完善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等的防篡改要求和方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车辆最高速度、电动机功率、蓄电池类型及输出电压等关键参数的篡改难度,减少因非法改装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是增加北斗定位及通信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所在经度、维度、蓄电池状态等关键安全信息,并对车辆异常情况进行识别,必要时可通过通信网络发送报警信息,从而具备动态安全监测能力,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 

四是适当放宽整车重量,综合考虑消费者合理使用诉求,将使用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由55公斤提高至63公斤,从而让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更好满足消费者正常的续行里程和充电频次需求。

五是优化脚踏骑行功能,考虑到脚踏骑行功能在实际使用中频率较低,征求意见稿中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动力装置,调整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1019《征求意见稿》全文查看及意见反馈渠道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看及获取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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