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12 17:1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王保伟 浏览次数: 字号:

 

一、起草背景

202311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指导基层大胆探索实践,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路径、方法、模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对各地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按规定给予褒扬激励。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等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大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制定本举措。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立项、起草。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若干措施》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专门会议,11月12日组织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学习讨论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深入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研,在充分学习上位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淮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成果和经验,11月20日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了任务分工,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具体举措》)。

(二)意见征集及反馈。2023年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就《具体举措》公开向社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并同时征求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和食品行业协会意见。共征集到1条意见反馈,并予以采纳。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1月17日,《具体举措》通过公平竞争审查,1月22日,通过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四政府会议审议2024年1月29日,《具体举措》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发文2024年2月8日,《具体举措》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具体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强化企业责任,加强监管力度,促进社会监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多元化和全面化,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主要内容

《具体举措》在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深入结合淮南实际,大力推动工作创新。明确六个方面,十三条措施,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通过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健全完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建设、质量强县(市、区)、放心消费创建以及政府质量奖等评价内容,压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同时,明确加强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建立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协管队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与相关辅助人员整合为专职网格员,理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主管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并建立“行刑衔接”“府检联动”等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实施联合抽查检查,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食品摊贩的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对无固定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外的食品摊贩加强疏导和管理。同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三查”工作机制,加快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场景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等,提升监管能力。

   三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培训,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者,明确督促建立健全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明确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担任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对网售食品药品,明确压实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对入网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探索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定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药械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同时,推进诚信化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行差异化监管。

    四是明确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行质量全承诺制度,督促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自律。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制订、突发事件应对、舆情处置、信用评价、宣传教育、风险交流、评估预警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明确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发挥保险他律作用。

五是明确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切实发挥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强化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同时,深化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在南牛肉汤产业园、八公山食品豆制品产业园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依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明确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中小学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安全用药科普基地、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

六是通过发挥食药安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指导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县区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等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形成具有淮南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五、创新举措

《具体举措》结合我市实际,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主要创新举措有:一是明确将食品药品协管队伍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明确实施跨部门随机联查,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对食品药品领域市场经营主体的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明确健全完善三医联动强化药品监管工作机制,编制市、县药品药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工作规程,推动风险会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四是明确探索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强化对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者的检测力度。五是明确探索实施网售药品药安封签。六是明确探索零售药店治理模式,持续推进民生药事服务店试点建设。七是明确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八是明确鼓励行业协会围绕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九是明确围绕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举措

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方责任。指导基层结合淮南实际,大胆进行工作创新,探索形成工作实践。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将食品药品社会共治举措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对县区政府的考核,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相关举措能落地见效。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具体举措》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压实各方责任,强度督导、考评力度,一项一项去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优质落实落地。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汪洋、王保伟

联系方式:0554-2688014267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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