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四个导向推深做实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治理
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淮南市坚持“四个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工作举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有序有力,全市药品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药品购销存等关键环节、集采药品和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药品网售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90家,其中检查零售连锁总部7家、药品零售企业944家、使用单位628家、疫苗接种单位111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销售使用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二精药品,生产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市共计发现存在问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7家。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全面进行会商研究,深入分析风险隐患产生原因,综合运用责令改正、执法办案、责任约谈、暂停销售等措施,跟踪进行督办,将问题风险隐患化解在早、消除在小,实现闭环管控。共办理药品案件114件,开展责任约谈24家,责令暂停药品销售66家,207家经营使用单位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坚持协同导向。强化市、县区协同联动力度,组织各县区开展全市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专项协同检查。抽调12名省、市级药品流通检查员,组织3个协同检查组,对全市21家药品零售企业、20家药品使用单位、9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协同检查,发现违规单位27家,其中药品零售单位11家、药品使用单位13家,疫苗接种单位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