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发布日期:2024-12-03 15:45 来源:药品监管科 作者:杨其亚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规范我市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近日,淮南市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通知》,6名省级药品流通检查员(候选检查员)带领102名市级药械流通检查员组织开展对上一年度新开办的108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以企业GSP实施情况,包括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二是规范检查方式。采取省级药品流通检查员(候选检查员)为组长、市级药品流通检查员为成员,组成6组检查组对108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三是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全面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要求,制定检查方案,结合企业经营范围,对照《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逐项实施检查,同时出具《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报告》。

四是突出结果运用。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后,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形成综合评定结论,及时将综合评定结论告知被检查单位、通报至市局企业登记注册局,并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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