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市政协第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10-29 08:4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庞工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建议”提案,经我局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内容: 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3年11日起实施,文件明确规定“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市制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未附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市场举办者或采购商应当禁止其入市。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农产品进入市场必须附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但从市场调查反映来看,自开始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中附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极少(猪肉屠宰检疫证明除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市场针对农产品准入管理工作还欠到位,生产经营者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意识也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隐患。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闸门,市场监管部门不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三品一标认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等工作就无法得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的认同。为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监督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具体建议:
     1、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门卡登记出入场:进入批发市场农产品必须登记,提供农产品合格证。其中提供合格证的免检测入场,不能提供必须有市场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凭检测合格报告入场。采购商采购完毕出场也必须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合格证方可出场。
     2、农贸市场合格证查验:市场管理者必须对当天进入市场的生产者一一查看合格证,并进行登记,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市场销售。市场经营者必须对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必须能提供由农产品生产者出具的合格证,不能提供的农产品不能销售或经市场检测合格后才能销售。
     3、产供直销商场超市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进场销售的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销售农产品必须附合格证标识。同时,市场管理部门健全经营户诚信档案,加大入市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检测不合格信息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倒逼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和不合格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执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升农批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扎实开展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有效织密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护网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电子化筑基,建立一户一档。淮南市现有两家农批市场,均已建成信息化追溯平台。131家入场销售者100%建立电子档案,同步完善纸质资料归档,形成"准确填报、及时更新、定期保留、实时监管"的动态管理模式。实现与总局农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电子档案内容真实完整,为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时化保障,溯源信息完整。实行食品安全员轮岗查验制度,所有入场车辆信息均录入追溯系统,完整记录产地信息(含农产品名称、产地、种植户信息、重量、合格证等)、进场信息(单据号、车牌号、商品净重、商户信息等)、检测信息及交易信息。市场开办者须完成查验且快检合格后方可放行入市,确保进货查验义务有效落实。截至6月底,淮南大海批发市场日均上传进货信息111条、出货信息471条;田家庵区安成鑫海批发市场日均上传进货信息15条、出货信息174条。
    三、便利化升级,系统使用简捷。构建"一中心三端"体系:市场开办者通过电脑端"一站式"管理电子档案,实时查看进销台账并督促整改;销售者通过APP小程序实现信息一次录入多级共享;消费者扫码即可查询全链追溯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归集、信息传递、多方参与"的闭环管理。
    四、规范化检测,保障食品安全。全市88个民生快检室配备36种检测试剂,涵盖果蔬、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品类,可检测克仑特罗、孔雀石绿等50余项指标。聚焦农批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针对畜禽肉、时令蔬菜等高风险品类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实时检测-即时上传-快速处置"机制,创新"监管快检+监督抽检"模式,检测数据同步上传省级平台,强化风险研判和数据赋能。上半年累计抽检食用农产品181084批次,检出不合格1205批次,均依法处置并溯源整改,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通过"检管联动"机制,实现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打击。

 

办复类型:B类

联系电话:2670132

人:宋敏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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