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余涛代表《关于强化本市游乐设施安全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淮市监函〔2026〕13号
关于对余涛代表《关于强化本市游乐设施
安全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余涛代表:
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会建议(编号:20260217060002),谢家集区代表团《关于强化本市游乐设施安全治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职责定位。淮南市市场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4号)、《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9〕57号)、《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查摸排特种设备目录外设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28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保障游乐设施安全使用。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配合其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总体情况。淮南市目前大型游乐设施目前共计37台(套),主要集中在田家庵、潘集、山南、毛集四个区域,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配套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市小型游乐设施经初步摸排经营主体大约为31家,小型游乐设施约为370台套。
三、监管措施。
(一)针对大型游乐设施。一是督促使用单位按照74号令要求,严格落实日周月管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将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目录,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对设备本体做好定期检验和正常保养。三是加强重点时段监管力度,每年的节假日、重点活动期间均由相关领导带队固定开展检查动作,以检查促规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遇有紧急情况,会做应急处置。
(二)针对小型游乐设施。按照省局文件指引,配合其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着重检查定期检验、警示标识、安全须知、经营资质、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运营单位和场地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熟悉设施禁止事项和注意事项,做到尽职提醒义务,强化员工应急处置培训,安全岗位有岗有人,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下步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监管措施。我局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从基本要素、管理体系、风险识别、现场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督促加强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的风险防控,促进使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始终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在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密切关注各类“新型游乐设施”,及时分析研判,积极主动作为,严格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二是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我局联合我市应急部门研究小型游乐设施监管策略,准备出台相关指引文件,明确小型游乐设施监管中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夯实监管基础。
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我局当前已常态化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下一步拟将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教育融合到该项活动中来,通过小家带动大家的方式,积极营造更安全的游乐设施使用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即将实施的《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宣传力度,引导使用单位自觉按照安全规范中的使用规定使用、管理小型游乐设施,并做好日常保养检查。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持续优化游乐设施监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市游乐设施发展情况,共同推动我市游乐设施良性安全健康发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2670996
联系人:徐跃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