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晶晶代表《关于聚焦校园周边“游商围城”乱象,实施“疏堵结合”精细化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淮市监函〔2026〕 号
关于孙晶晶代表《关于聚焦校园周边“游商围城”乱象,实施“疏堵结合”精细化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孙晶晶提出的“关于聚焦校园周边‘游商围城’乱象,实施‘疏堵结合’精细化治理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与经营秩序事关广大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民生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校园周边作为市场监管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巡查、规范经营行为,全力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近年来,我局联合城管、公安、教育、交警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流动摊贩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行为,严查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高盐高糖高脂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推进食品经营户亮证经营、明厨亮灶、索证索票,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持续向好。但受流动摊贩流动性强、反复性大、跨部门协同难度高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仍存在监管盲区与治理难点,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强化联合执法,严守校园周边监管红线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周边200米内禁止销售有害食品、禁止无证经营相关规定,配合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建校园周边联合整治专班,将校门200米范围划定为食品经营绝对禁区,严禁任何无证食品摊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1.强化高峰值守。在中小学上下学重点时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及时劝离、取缔禁区内流动食品摊贩,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2.严格依法惩戒。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工具设备及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推进明厨亮灶。督促校园周边持证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透明化、可视化监管。
(二)实施疏堵结合,规范食品摊贩有序经营
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落实“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置临时疏导区、潮汐摊位区,将流动摊贩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1.严格备案管理。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对进入疏导区的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核查经营者身份信息、经营品类、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签订《食品安全规范经营承诺书》,实行“一摊一号”身份管理,未备案摊贩一律不得进入疏导区经营。2.规范经营要求。明确疏导区食品摊贩经营时段、经营区域,严禁超范围、超时段经营,严禁销售高盐高糖高脂、油炸烧烤、“三无”、过期变质等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要求摊贩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垃圾自行清理等义务。3.强化日常巡查。将疏导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定期检查备案信息、健康证明、食品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资格,坚决杜绝“只备案不监管”。
(三)健全长效机制,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推动监管从“突击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1.落实护学专员制度。为每所中小学明确1名市场监管护学专员,在校门公示姓名、联系方式,负责日常巡查、问题处置、政策宣传,确保小事不出校园、大事快速响应。2.实行错时执法。针对摊贩“打游击”特点,加密午间、傍晚、周末等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填补监管真空,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3.深化家校警社联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公开课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拒绝不健康食品;依托家长群、家长会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联合学校、社区、志愿者组建护学监督队伍,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共治效能
畅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举报途径,构建部门监管、学校监督、家长参与、社会共治的监督体系。1.公示举报信息。在校园周边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牌,公示12315投诉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方便学生、家长、群众随时举报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行为。2.快速核查处置。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3.加大曝光力度。定期公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开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形成有效震慑,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细化监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全力守护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深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与经营秩序治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主动加强与城管、公安、教育、交警等部门沟通协作,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问题移送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治理合力,破解“单打独斗”难题。
二是提升监管效能。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摊贩备案、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升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守护校园周边安全的良好氛围。
办复类别:人大建议(主办单位: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0554-6631639
联 系 人:谭秀莲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