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2024-10-28 16:49 来源:药品协调科 作者:缪志敏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24日,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亳州召开。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大会作题为《高标准部署推进 高质量创建验收 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有序有力》的交流发言。

一、高位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强势开局。

一是提级推进。张志强市长亲自调度,陆晞副市长负责挂帅,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场监管、卫健、医保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高标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二是明确措施。以市药安办名义出台《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实施方案》,列明“时间表”、“线路图”。三是样板引领。选取较好的1家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作为样板,先期进行指导建设。

二、精心检查指导,奋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蹄疾步稳。

一是分类分级。将三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划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全覆盖开展现场检查。二是清单管理。根据检查情况,建立全市9家三级医疗机构、38家二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清单。三是严格惩处。依法对22家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责令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限期改正,并同步通报同级卫健部门。

三、加强督导调度,持续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迈向纵深。

一是开展督导。抽调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对10个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实时调度。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三是及时反馈。以药安办名义将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至各县区政府,并同步向市政府进行报告。

四、强化考核验收,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压实相关责任。压实县区工作责任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确定验收人员。成立由卫健、医保、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检查人员、省级药械流通检查员、医疗机构药学部负责人等21名同志组成验收专家库。三是严格验收流程。出台《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现场检查细则(试行)》,明确现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方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药房(库)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先进做法,持续加大调度推进、验收复核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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