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销售禁售药品案

发布日期:2023-07-13 09:03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御春堂药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好立康牌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2022年第111号)附件、《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规定。2023年1月,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该店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典型意义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购进、销售药品;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从业者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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