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酸奶等低温冷藏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目前,正值夏季,低温酸奶销售旺季,而需要低温冷藏保存的酸奶,应全程贮存在标签上标注的2℃—6℃低温状态,如果放置在非冷藏环境下时间过长,酸奶易变质,产生风险隐患。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不符合贮存条件酸奶”作为近期研判风险隐患点,组织开展了关于销售不符合贮存条件酸奶的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对辖区各大商超,尤其是校园及周边酸奶等乳制品销售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查进货是否按要求索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进货票、货是否相符等)。三查设备或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转,设备或设施的温度是否达到了食品标签明示的贮存温度要求,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清洁、校准、维护。四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常温下贮存酸奶等低温冷藏食品的行为。五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酸奶等食品的问题。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宣传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内容和要求,并鼓励在销售场所使用非敞开式冷藏冷冻设备设施。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规范了辖区大型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贮存、销售低温酸奶行为,避免由于贮存不当导致酸奶变质,产生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