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显著

发布日期:2022-10-10 16:49 来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作者:耿宝升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淮南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2019年开着以来,注重整治与帮扶并举,成果显著:全市连续7年未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故,市局先后6次荣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1人次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1人次作为全省特种设备岗位唯一荣获“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人员。截止到今年9月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在全省率先动态清零,《淮南市电梯安全条例》作为淮南市“十大”法制项目,已经省人大批准于9月正式发布实施。

一是基础保障全面夯实。提请市政府出台《淮南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淮府办秘〔2020〕43号),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事故指挥、统一救援力量。年初即印发当年度安全监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将全市重点单位列入检查计划,实现全覆盖,对其他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抽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坚持重大节日带队督查,局党组坚持党组议特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原则规定。市局领导成立10个县区包保督查组,明确包保责任领导和包保责任单位科室,县区进一步加强现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排查隐患的整治落实,形成安全隐患闭环。

二是集中整治全面强化。结合时间节点及设备风险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3年来针对不同类型设备共开展了22项各类专项整治。2020年,开展6次专项整治,其中约请省院专家开展了电站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15家发电企业37台在用电站锅炉开展“体检”,消除隐患78处。2021年,开展5次专项整治,其中针对合肥电梯冒顶事故,召开了鼓制动器专项整治会议,组织全市860台电梯鼓式制动器拆解更换,消除了安全隐患。2022年,抓好11个专项整治,其中,为市辖区13家液化气充装单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各级交办的36起群众举报组织了专项检查。

三是执法处罚全面闭环。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执法工作,建立菜单执法、重点执法、联动执法的“三项执法”机制,实现长效常态监管。落实省局“一单四制”,定期交办隐患清单,建立台账、交办到人、逐一销号、定期通报,作为各级执法机构执法依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局共通报各类专项督查问题隐患650条,检验机构通报超期未检设备1260台,报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24台起重设备超期未检重大隐患,300公里燃气管道超期未检隐患等重大隐患均按期销号。3年来,共立案查处154起,隐患整治闭环率100%。

四是疫情防控全面服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企业在复工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复产复工期间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简化企业设备报检程序,为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检验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深入重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隔离点开展检验,做到了报检必检,合理调度,加快检验,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市特检中心对复工复产企业实施检验费减半收取。全市“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手续开辟“网上办、邮箱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零见面”办理。协调帮助设备维护人员外出作业,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车辆出具出行证明156份。

五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开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心乘梯守护行动”。落实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部署,解决在用电梯突出问题,牢牢守住电梯安全底线。连续3年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全市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60%以上。充分利用“安全月”、“质量月”等契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七进”活动,市局及各县区为企业组织各类培训、讲座、授课等200余场。每年走进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协调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通过网络、电话及现场共解答群众问题1500余人次,发放资料1万余份。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大数据系统应用,加强同市数据资源局对接,实现了政务服务网与特种设备大数据系统无缝衔接。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已在系统中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23466批次,审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28500人次。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等相关事项全部实现了线上“全程电子化”,“零见面”“零跑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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