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表

发布日期:2023-01-19 20:57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淮市监处罚〔2023〕13号 山南新区名邦亿佳百货超市 92340400MA8P2YHW88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
2 淮市监处罚〔2023〕14号 大通区如宏百货超市 92340402MA8LK81K18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
3 淮市监处罚〔2023〕15号 大通区永鲜百货超市 92340402MA2W2TLT06 使用未经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
4 淮市监处罚〔2023〕19号 淮南淮茂商贸有限公司信谊四季城分公司 91340403MA2W6GH71W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处罚款500元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8日
5 淮市监处罚〔2023〕20号 大通区聚顺奶茶店  92340402MA8NUWDN4C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处罚款500元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9日



淮市监处罚【2023】20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3〕13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3〕14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3〕15号.doc

淮市监处罚〔2023〕1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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