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4.23)

发布日期:2024-04-23 17:01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支队(田家庵大队)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淮市监处罚〔2024〕87、88、89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淮市监处罚〔2024   87

田家庵区恒达电动车经营部从事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田家庵区恒达电动车经营部

92340403MA2T859M1M

从事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

 

2

淮市监处罚〔2024   88

田家庵区杨传香车业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田家庵区杨传香车业

92340403MA2W45EY2L

※香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

 

3

淮市监处罚〔2024   89

大通区道杨车业经营部从事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大通区道杨车业经营部

92340400MA2PJ4JJ42

※兰

从事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

 

淮市监处罚〔2024〕87号.docx
淮市监处罚〔2024〕88号.docx
淮市监处罚〔2024〕8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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