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15:2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420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的通知要 求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 通知》 (淮司通〔20208)要求,现就我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2019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取得成效的 基础上,630日前,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承办机构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承办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一)编制公布目录清单。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 位要积极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成果,全面掌握现有的证明 事项,做到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要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试点做法,确定承诺事项范围认真编制本科室(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 务事项目录,明确承诺内容。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基 础上应当全部明确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特别是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 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于57日前将本科室(单位)编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附 件1)加盖本科室(单位)公章后报政策法规科(无证明事 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的零报告),由政策法规科汇总 报市司法局审核,并根据市司法局审核结果于520日前统一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企业登记注册局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二)规范告知承诺流程。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对开展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要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 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 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市局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下载。要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模块,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责任单位:企业登记注册局、科技和信息化科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三)推动数据资源联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 推进全市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 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证明事项查询检验系统,形成上联国家和省、下联县市区、部门联通的数据共享体系,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协助调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现有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验。

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科、企业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管科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四)加大失信惩治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安徽)、信用淮南等载体,加大信用管理力度。 要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 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探索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通过运用 新媒体曝光、舆论施压惩戒、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 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将实 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分批定期核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企业登记注册局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六)准确把握实施条件。 要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实质,切实增强执行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除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要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由其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对证明事项可以代替承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企业登记注册局牵头,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有序推进。成立市局主要负 责同志为组长,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工作。各相关单位在推进本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的同时,对口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要树立一盘棋思 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事项办 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程,确保5月底前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面推广。

(二)认真全面总结,报送进展情况。625 日前,由 企业登记注册局牵头对推广证明告知事项承诺制工作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政策法规科。推广工 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政策法规科联系,政策法规科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告,确保推广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关于全面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全面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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