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淮南市麦迪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湾香都店等25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淮南市麦迪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湾香都店等25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查,你单位从2024开始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2023年度年报、202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构成了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你单位查无下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袁娜 金洁君 联系电话:0554-2675210
联系地址: 淮南市山南新区淮河大道与泰康路交叉口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25户企业名单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