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6-09-16 16:28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 作者:知识产权保护科 浏览次数: 字号:

一、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是指符合《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4〕870 号)规定条件的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本事项将根据《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调整情况,同步动态调整资金支持的范围与标准)。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登录申请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淮南市辖区内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线下办理。

(四)申请材料

1.申报主体的有效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项目申报表;

3.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4.申报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Ø省级知识产权支持资金流程

1.事项发起

申请人登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省级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模块填写表单、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2.智能推送

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信息推送至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办理。

3.逐级审核上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初审并出具意见,推送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复核;市级审核通过后,报至省级相关部门。

4.结果反馈

办理结果可通过线上平台实时查询或线下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Ø淮南市知识产权支持资金流程

1.事项发起

申请人登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市级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模块,填写表单,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2.智能推送

结合申请人申请信息,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信息分发至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办理。

3.审查受理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后推送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转报市财政部门会商、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拨付兑现资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决定不予受理。

4.结果反馈

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转报后,办理结果可通过线上平台实时查询或线下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六)办理时限

以通知时间为准。

(七)线下办理地点

属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市场监管部门。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 - 17:00

(九)咨询电话

名 称

电 话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662838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4123020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8625574

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505113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682315

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5679611

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5616784

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4977285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0554-3316052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0554-6629708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集分局

0554-8276315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煤化工分局

0554-6600527

(十)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

(二)申报条件

存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维权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维权援助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地在淮南市行政辖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地在淮南市行政辖区内。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登录申请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属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线下办理。

(四)申请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提交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②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则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还应提交权利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援助事项和援助需求说明文件,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进展等相关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流程

1.事项发起

申请人登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服务模块,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智能推送

结合申请人申请信息,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信息分发至申请人选定的维权援助机构进行办理。

3.审查受理

维权援助机构收到维权援助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4.结果反馈

维权援助机构将是否受理决定反馈至当事人并指导维权。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线下办理地点

属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九)咨询电话

名 称

电 话

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淮南分中心

0554-2662838

淮南分中心寿县工作站

0554-4123020

淮南分中心凤台县工作站

0554-8625574

淮南分中心大通区工作站

0554-2505113

淮南分中心田家庵区工作站

0554-2682315

淮南分中心谢家集区工作站

0554-5679611

淮南分中心潘集区工作站

0554-5616784

淮南分中心经济开发区工作站

0554-4977285

淮南分中心毛集实验区工作站

0554-3316052

淮南分中心八公山区工作站

0554-6629708

淮南分中心高新区工作站

0554-8276315

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工作站

0554-6600527

(十)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二)申报条件

淮南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生产者。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登录申请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属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线下办理。

(四)申请材料

1.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由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地核验报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3.2年,获得资质认定(CMA、CNAS等)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综合检验检测结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检验报告所依据的标准全文;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生产资质复印件(根据需要)。

(五)办理流程

1.事项发起

申请人登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服务模块,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智能推送

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信息分发至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办理。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验并出具核验合格报告后,将申请信息推送至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核验不合格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决定不予受理。

3.核实转报

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推送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合格的转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决定不予受理。

4.结果反馈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后发布核准公告,申请人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地理标志产品审核、专用标志审核、综合数据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dlbzgl/home),即可下载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审查不合格退回补充材料或驳回。

(六)办理时限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核验、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查转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转报时限均为5个工作日。

(七)线下办理地点

属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九)咨询电话

名 称

电 话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662838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4123020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8625574

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505113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2682315

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5679611

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5616784

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4-4977285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0554-3316052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0554-6629708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集分局

0554-8276315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煤化工分局

0554-6600527

(十)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

(二)申报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登录申请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各仲裁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线下办理。

(四)申请材料

1.仲裁协议;

2.仲裁申请书(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仲裁申请书副本。

(五)线上办理流程

1.事项发起

申请人登录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仲裁申请服务模块,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智能推送

结合申请人申请信息,政务服务平台将受理信息分发至申请人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办理。

3.审查受理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4.结果反馈

仲裁机构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后,依法通知当事人

(六)线下办理地点

各仲裁机构

(七)办理时限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九)咨询电话

淮南仲裁委员会 0554-6648638

(十)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


淮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事流程图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事指南及流程图.doc
表一: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表.docx
表二:淮南市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表.docx
表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docx
表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docx
表五: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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