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分局持续开展“2024药安乡村”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03-04 17:43 来源:高新区分局 作者:王岩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为切实保障乡村居民生命健康安全,贯彻落实“药安乡村”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乡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高新区分局主动作为,持续开展“药安乡村”专项行动。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的经营资质、索证索票、验收和销售记录、药品养护、执业药师在岗情况以及药品贮存环境进行检查,对药品分类摆放、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明码标价提出要求,并告知经营者做好进货查验、过期药品回收,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以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美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店等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加强乡村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销售过期药品、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考虑乡村药品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群众安全用药意识较为淡薄的实际情况,选取距离城区较远、群众基数较大、人流较为密集的农村大集作为宣传活动现场,让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走进乡村、走近群众。切实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截至目前,高新区分局已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7家次,使用单位2家次,排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家次,共检查发现风险隐患3家次,均已制订相关防控化解措施并取得实效。

下一步,高新区分局将继续加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普及相关知识,确保“药安乡村”专项行动工作取得长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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