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局制定的《安徽省省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结合淮南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抽查发现问题、整治隐患贯穿制定方案、抽样、检验、结果发布、结果处理等各环节,强化监督抽查的不合格检出和现场检查的问题发现,提升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靶向性。聚焦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指标;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中小低端业态、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抽查比例;跟踪抽查上年度上级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大对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企业的抽查频次。
(二)体现公正科学。进一步贴近市场消费和公众感知,科学反映市场质量状况;生产领域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实施,避免重复抽查,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体现监督抽查的公正性。充分把握监督抽查技术性行政行为的特征,健全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样品抽取、快速检测、评价指标等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技术能级。
(三)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业制造等行业政策,落实环保、应急、消防、燃气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抽查工作落实,助力推进各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任务
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684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78批次,流通领域406批次(附表2)。产品种类涉及工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食品相关产品、轻工产品、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等共21类76种产品。各县区局(分局)可根据市局监督抽查计划,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区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产品:安全类产品(如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冬季电暖器具 、燃气器具相关产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等)、环保类产品(如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塑料制品等)、一老一小类产品(如学生用品、儿童玩具及服装、老年用品等)、生产许可证企业获证产品等,最大限度发挥好监督抽查经费使用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抽查形式。监督抽查的形式包括日常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按照计划安排有序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按照应急监管需要或省市局指示要求组织开展。
(二)抽查对象。监督抽查对象包括本市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抽查范围和组数按照区域、行业、企业集中度、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确定。生产领域抽查企业选取在生产企业库随机确定,流通领域抽查企业选取应结合辖区经商企业布局与县区配合确定(附表3)。
(三)抽查方法
1、突出对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抽查产品应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区域及计划安排的生产销售的21类76种产品。一是对获得生产许可证和近几年刚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要做到在产企业全覆盖;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业产品做到产品种类应抽尽抽;其他重点工业产品分区域、分行业统筹安排,对于在生产企业抽查组数不够的,应当在流通领域销售企业补足;三是加大流通领域实体市场抽样力度。重点在各县(区)城区、乡镇、农村的商场、商店、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现场抽检,对流通领域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工业产品要加大抽检批次。
2、突出对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性。一是采取区域结合、行业结合的原则,市局按照《2025年淮南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确定产品种类和组数,分解到各县区、分局,由县区、分局按照“分解表”提供抽样单位备用名单,承检机构提供抽样人员名单,市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抽样人员和企业名单后,交由承检单位具体实施;二是监督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对在历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合格率较低的、消费者投诉较高的重点消费产品、环保类产品适时开展专项抽查,形成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查的优势互补;三是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选择有代表性的和区域性的问题,组织技术专家对不合格被检单位开展技术帮扶,开出“质量问诊”处方,帮助被检单位提升产品质量。
3、突出对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效性。结合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产品生产销售节点和产品生产销售季节性特点,合理安排每个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最大限度迎合消费者主流生产和消费季节,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
(四)夯实监督抽查工作基础。
1、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监管。中标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等开展工作。市局将在招标工作结束与抽检工作结束后分两次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对发现有严重问题的承检机构,通报有权管辖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在今后参加监督抽查政府采购时予以扣分。
2、统一抽查实施细则。根据监管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总局、省局发布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市局可以直接采用;总局、省局尚未制定抽查实施细则的产品,市局可结合实际制定抽查实施细则;确有特殊监管需求的,可在总局、省局发布的抽查实施细则基础上调整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减少安全性检验项目。
(五)严格不合格后处理整改。
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生产与销售,严格按照《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整改。形成监管、处罚、整改的闭环。进一步提升监督抽查的震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对接市局,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市局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县区局、直属分局要根据市局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及任务书,主动配合承检机构做好市级监督抽查工作。
(三)科学发布结果。监督抽查结果发布要全面、准确、及时,发挥监督抽查威慑作用,体现监管力度和风险防控。区分各种抽查形式,科学分析风险,做好发布前舆情评估和发布后舆情监测,防止引起社会公众误读。
(四)加强动态调整。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要及时评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根据政策要求、质量状况等,可以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切实提升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承检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月报表》(附表4)。本年度抽检任务应于2025年10月12日前完成,总结汇总材料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格式要求另发)于10月15日前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e-cqs平台和长三角抽查平台,同时将汇总结果电子版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联系人: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科 童振广 陈妍
联系电话:0554-2677180
邮箱:114964967@qq.com
附件:1、2025年淮南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2、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3、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分解表
4、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月报表
附件1:2025年淮南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doc
附件2: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doc
附件3:2025年淮南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分解表.doc